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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八章 秦元与孟武交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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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很快,大半个时辰过后,负责查访的捕头石猛终于带来了好消息,找到了这个刘虎养的“野女人”,名叫“马秀春”。住在北城,只是,他们不方便带来,得请两位大人亲自去查访。吴雄很奇怪有什么不方便带的,可是捕快们支支吾吾的也不说。

    吴雄跟秦元骑马跟着捕快来到了北城,在一个偏僻的街道里,就是这女人的家。

    这是一个小院落,很精致,门口有萧耗子他们几个捕快和衙役、民壮守着,见到秦元他们来了,忙拱手作揖。

    吴雄道:“那女人呢?”

    萧耗子道:“在院子正屋里呢。”

    吴雄和秦元迈步进了院子,来到正屋,门口守着的捕头徐笑嘻嘻道:“两位大人,你们进去的时候,最好小心点。”

    “小心点?什么意思?”秦元奇道。

    “哈哈,等一会你就知道了。反正一切小心就是!”

    秦元挑开门帘,钻了进去,里面是个大堂,摆着一张四方桌,两边两把交椅,正中挂着山水中堂。左右是两间厢房。

    听到右边一间有响动,吴雄举步∽,走了过去,那厢房也挂着一张薄薄的门帘,吴雄挑开了,跨步进去,突然,便看见迎面一道黑影朝自己面门砸了过来,吴雄手中折扇一拨,将那东西拨开,啪的一声,砸在旁边门窗上,鼻翼间便闻到了一股屎尿味,另外还夹杂着什么怪味。 她扭头一看,却是一块站着黄橙橙大便的小孩尿片。糊在门窗上,不禁哭笑不得。

    没等说话。就听到一个女子尖厉的声音叫道:“滚!滚啊!不准碰我儿子!滚啊!滚出去啊!”

    吴雄抬眼望去,便看见屋里正中站着一个女子。身材娇小,面目清秀,只是披头散发的显得很有几分狰狞,她手里抓着一块尿布,瞪眼瞧着吴雄,嘴里叫骂着,又一张尿布飞了过来。

    这一次吴雄早有准备,不敢再用折扇去拨,急忙闪身让开。秦元道:“姑娘。别怕,我们是衙门的,是来帮助你的,不是要碰你的孩子!”

    这句话立即起到了作用,那女人停止了抛掷尿片,却紧张地走到床边,将帐幔拉了下来,把床遮得严严实实的,然后一屁股坐在床沿上。警惕地盯着他们俩。

    秦元一进来就闻到了屋里有一股熟悉的恶臭,不禁皱了皱眉,道:“姑娘就是马秀春,是吧?”

    “是我!”

    “那你认识刘虎吗?西城杂货店的刘虎?”

    一听到这个名字。马秀春尖声大笑起来:“他?如果我都不认识他,那还有谁认识他?这个铁石心肠的衣冠禽兽!眼睁睁看着儿子病死,都不愿意拿出一钱银子救命的畜生!那是他的亲生儿子啊!他怎么这么狠心?——你们说。还有谁比他更狠心的吗?没有了吧?连畜生都比他强!”

    秦元盯着女子,一字一句说道:“刘虎已经死了。被人杀死了!”

    “我知道他死了,这种人迟早会有报应的!老天爷不长眼。自然有长眼的人帮着老天爷收他!”

    “你就是那个长眼的人,对吧?是你惩罚了刘虎?!”

    马秀春笑了起来,声音很尖,刺得人耳膜很不舒服:“咯咯咯……,是我!是我杀了他!没错!我早就说过了,我儿子要是死了,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他!他不相信,还说我有种就试试,我就试给他看了!我用棍子狠命地打,他站起来抓我,我还是狠命地打,打得他牙齿都掉了,脸也烂了,脑袋也烂了,我好开心!打打打!我就要这样打死他!——让他去阴曹地府陪我们的儿子去!我也要去的!我不会离开我儿子的!”

    说着,马秀春猛地掀开床的帷帐,将床上一个襁褓抱了起来,紧紧地搂在怀里,脸上立即换成了无限的温柔,望着怀里的襁褓,嘴里哼着柔柔的小曲,不时附身去亲襁褓里的孩子。

    看到孩子样子,吴雄心里打了个突,忙张开扇子挡住口鼻,道:“这孩子……,是你跟刘虎生的?”

    “是啊!你看他乖吧?他能用胖胖的小手抓我的脸哩,还能奶声奶气地叫我妈妈,眼睛好大,黑黝黝的,笑起来咯咯咯的,可甜了!”

    吴雄见她微笑着望着那婴儿尸体说出这么柔情的话,不禁有些毛骨悚然。又问道:“死者刘虎脸上的红色手绢,是你盖的吗?”

    “是!那手绢是他买给我的,是我们的定情物!就是给我手绢那天晚上,我跟他私奔到这里,把身子给了他。现在恩断义绝,所以我把帕子还给他!”

    吴雄叹了口气,道:“你用什么打死刘虎的?”

    “铁棍啊!那铁棍是他买给我顶门的,说怕坏人进来欺负我,让我晚上睡觉关好门窗,那时候,他对我真好,天天陪着我,听我唱歌,看我跳舞,——我跳的舞很好看的,他最喜欢我的舞了,我跳给你们看!”

    说着,马秀春将怀里的襁褓小心地放在床上,拉好帐幔,双袖一抖,两道长长的水袖从袖口飘荡而出,在半空曼舞,随着,马秀春嘴里哼着曲调,轻歌曼舞,在屋里跳了起来,舞姿当真优雅,特别是那两条长袖,就好像两条白色的蛟龙,盘绕在她身体周围,轻盈地上下窜动,随着节奏盘旋起舞。煞是好看。

    秦元看见的,却是马秀春那两条长袖上斑斑的暗红色的血痕!他现在明白了,为什么凶器铁棍上握着的一头没有沾上血污,一定是这马秀春用水袖裹住了铁棍,鲜血都沾到了他的水袖上了,铁棍上自然没有。打死刘虎之后,水袖随着她走了,铁棍上自然就没有包裹的东西。

    在马秀春抬腿秀舞时。秦元看清她鞋底也有暗红色瘢痕!如果那是血,想必这马秀春杀人之后。没有更换鞋子。

    等一曲跳完,马秀春颇有几分得意地瞧着秦元:“我跳得好看不?”

    秦元由衷说道:“真的很美!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美的舞蹈!真的!”

    “咯咯咯。”马秀春抬水袖掩在嘴前。眼波流转,瞧着秦元道:“我唱歌更好听,想不想听?我唱给你听好不好?”

    一旁的吴雄断然道:“要唱歌要跳舞,到衙门大牢里去吧!你杀了刘虎,杀人偿命!来人!把她拿下!”

    门外等着的捕头徐和两个女捕快应声冲了进来,上前抓住了马秀春,抖铁链把她给锁上了,拉着往外就走。马秀春奋力挣扎着,乱踢乱打。眼往床铺嘶声叫着:“我的儿子!我要我的儿子!我的儿子……”

    捕头徐啪啪两下,卸掉了她乱抓乱打的两手的肩骨,马秀春双手不能动弹,叫声更加凄厉:“我的儿子……!把儿子给我!我的儿子啊……!”

    秦元心中凄然,便想让人把孩子尸体给他,可是,现在天热,这才几天,孩子已经趋势。必须尽快掩埋,让她抱着去监狱,总不是个事,所以话到嘴边又咽下了。

    捕头徐把马秀春带出房门。捕头徐正要跟着出去,却被秦元叫住了:“你替她收拾一些衣物带去,帮她把身上那身衣服和鞋子换下来。交给我,上面沾有血迹。是证物,我要进行检验的。。”

    秦元回去的时候。已经快到子时了。

    等到秦元脚掌刚踏入木门,就听到有人平淡道:“秦大人破获此案,共用时三个半时辰。”

    秦元转头看了一下那个人,是个在阴影中的人,没有面目,没有痕迹,如果不说话,秦元根本不知道,那里竟然会藏着一个人!

    孟武点点头,转头望向秦元,颔首道:“不错,知道为什么让你破这个案子吗?”

    “知道”

    “那你说说为什么?”

    “那你请您先说说,这案子,是您特殊安排的,还是只是巧合?”秦元眼睛通红,双拳紧握,一股冲动,正在他的全身到处沸腾着,他觉得,他快爆炸了。真的,就快了。

    孟武似乎知道秦元的想法,但他就是不说,就在秦元马上要全身爆炸的时候,这才轻声道:“不是。”

    虽然是简单的两个字,却宛如一盆冷水一样,从秦元的天灵盖顺脚而下。他知道,孟武说的是真的,因为以他的性格,不屑于说假话。

    “该你了。”

    秦元深吸一口气,轻声道:“孟武大将军是希望借这件事情,提醒秦某今日的作风问题。”

    其实 就是想告诫秦元,有了孟雪,就别在想外面的野女人了,这样的话,就会有杀身之祸!

    这就是孟武的威胁,简单粗暴,有效。

    “好了,你破案的本事,我已经知道了。破案,并不是一个知县的全部,如何应对翻供,才是最考验一个知县的功力的。明天,会有人去找你翻案,放手去做吧,拿出去你的全部实力,让老夫看看。”孟武以一种老丈人吩咐女婿的口吻说道。

    对于孟武的试探,秦元是可以理解的,莫说孟武的位置,就算是放在现代,丈母娘还要你有一套房子呢。

    既然,这些案件,都不是孟武做的,那么就没有碰触到秦元的底线。

    秦元看着孟武,点点头轻声道:“那么,明天见吧!”

     第二天早上,早早地就起来了,先到了大堂看了看,人都还没有起来,他想问也没有人能问。于是,决定先去吃早饭。

    衙门的膳馆是没有早饭的,只能到外面吃。以前吃的,都是孟雪做的,仅此而已。

    他去的,自然是衙门处不远的小吃铺。

    来到小吃铺门口,看见居然排起了长龙,好些人正在等着买早点。而买到早点的人,喜滋滋地拿着出来,竟然是煎饼大葱!

    秦元记得,这是一次秦元偶然给这丫头提过的,自己想吃,没想到。这里竟然真的就干起来了。

    在门口正煎饼大葱的姑娘看见了他,赶紧的把大饼放下。出门过来,欣喜道:“秦大人。你来了!”

    “嗯,我来吃早点,不过我不吃煎饼大葱啊。我还是吃包子稀饭。”

    “好,你快请进吧!你教给我的这煎饼大葱,特别的受欢迎,昨天一直忙到半夜,好多人来吃呢。今天一大早又来了排队买了……”

    刚说到这里,排队的人已经不耐烦地叫道:“喂!赶紧的啊,大饼啊!我们还等着呢。”

    “来了!”姑娘答应了一声。先把秦元迎进了屋里,才接着去煎饼大葱。

    屋里下人过来,点头哈腰地把秦元迎进了里屋坐下,亲自端上了包子稀饭。

    秦元也就是来填饱肚子的,吃完之后拿出钱袋要付帐,但是下人怎么都不肯收,说秦元教了他们家煎饼大葱,挣大钱了,这是给他们一条发财的路子。怎么能要他的钱呢。秦元却坚持说,开门做生意,就不能免单,要不然还挣什么钱。若是不收,下次就不来了。于是下人只好收了。

    秦元离开的时候,见姑娘正在门口忙得不亦乐乎的。只是笑了笑,朝她挥挥手。便走了。

    回到衙门没有多久,秦元听到了吴雄的报告。

    “大人。来了。”

    “恩,准备吧!”

    回到衙门,已经有县丞来了,负责记录的本案刑房县丞看见秦元来了,忙不迭过来施礼。

    秦元便问了县丞升堂的一些事情。县丞那跟他说了。根据县丞所说,他这个县令的执衣,要全程参与,但是在整个升堂过程中只是充当县令顾问,帮助处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就行了。当然,也是监视他的眼睛。

    过了一会,吴雄来了,说是所有的人证,受害人家属,还有被告都已经到位。旁听的群众有不少。正说着话,吴雄向他作了禀报。秦元点点头,吩咐升堂。

    案情是这样的:本县的一个姓黄的妇人,她的六岁的儿子不见了,她便四处寻找。结果在他们村边的河水里发现了儿子的衣服裤子,便请了人在河水里打捞,结果捞上来一只手臂!黄氏从手臂的手腕处缠绕的链子认出是自己的儿子,便到衙门报官了。衙门差役在附近寻找,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另一只手臂,还有双脚,以及从腰部砍断成两截的躯干,还有肚肠等内脏,最后,在臭水沟里发现了一个小孩的头颅,经过辨认,正是黄氏的儿子。于是捕快便对全村人挨个进行询问,有人说那天看见孩子的叔母白氏曾经在这臭水沟处蹲着,他还打了一声招呼,而黄氏也证实此前曾见到白氏与人私通,白氏应该是恼羞成怒,杀死自己孩子泄愤。于是,捕快便将白氏抓了起来。

    开始这白氏不承认杀人,上一代县令动用了刑具,最后这白氏招供了,说她因为跟孩子争吵,推了他一下,倒地时脑袋撞在石头上死了,她害怕了,就把尸体分尸了,借口打猪草,把尸块和衣服裤子都放在背篓里,到处乱扔。由此破案,原审以故意杀人判处其斩刑。

    秦元开始翻阅卷宗。卷宗材料不多,也就是一些口供和证言,另外还有仵作对尸块的勘验填写的尸格,最后,还有收缴的分尸作案用的菜刀一把。他很快就把全部材料看完了,只是那把凶器菜刀,没有移送过来。

    刚刚看看,吴雄就回来了,抱着一叠的判词。放在了情缘的面前,擦了一下汗水,道:“全都超找出来了,都在这里,是上一任承办的所有案件的判词。”

    秦元点点头:“辛苦了,你去问问,说黄氏杀侄儿案分尸的凶器菜刀在哪里?请他移送给我看看。”

    吴雄答应出去,很快又回来了,道:“县丞说了,凶器都存放在证物库房里,不能随案移送,如果要看,只能去证物仓库看,或者等大人升堂的时候看,那时候凶器会作为证据出示的。”

    秦元点点头,开始思索这个案子。

    要说疑点,从现代判案的证据标准来说,这个案子肯定是证据单薄的。除了口供之外,唯一有力的证据就是那个村民看见白氏曾经蹲在那后来发现了死者头颅的臭水沟边的证言。其他的证言都没有起到直接的证明作用。那分尸用的菜刀,因为没有血迹鉴定,也不知道上面的血是不是就是死者的。甚至是不是人的。关于作案动机黄氏的证词又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白氏始终不承认自己与人私通。而她的口供又是在遭受了酷刑的情况下作出了,要是在明朝。这是正当的取得证据的方式,但是对于来自现代的情缘来说,这个就有很大的疑点了。这种证据在现代属于非法证据,是要排除的。这样一来,这个案子的证据就非常的单薄了。

    在中国古代,口供是证据之王,只要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也可以定案。

    吴雄低声问秦元:“大人,是否找到了案子的存疑之处?”

    秦元摇头道:“这个案子案犯已经认罪。又起获了分尸的凶器,还有证明看见她出现在抛尸现场的证人。证据是充分的,如果欠缺,那就欠缺这凶妇杀人动机的证据。——你们没有询问到她跟人私通被死者的母亲撞见的证据吗?”

    吴雄道:“这个证据目前只有死者的母亲黄氏的陈述,我们询问给全村的其他人,都说不知道。”

    “凶犯白氏呢?她承认吗?”

    “她始终不承认这一点。只承认杀死了孩子,说是因为孩子不听话,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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