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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三章 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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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几个教习几乎都要忘记还闭着眼睛,默默流泪的张萍萍,盯着墙上的文字出神。

    不是她们冷血,主要是学校里这帮女教习,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儿文艺女青年的风范,文人嘛,读到能让自己感动的东西,总是忍不住沉醉进去。

    “这是文章,不是诗?”“形式有点儿像西方流传的诗歌。”

    一时间,所有人议论纷纷。

    董婉这才想起,眼下白话文虽然正正经经地进入了文学圈子里,很多旧式文人也不得不学着写,可还没有人出版新体诗,应该已经开始有人尝试,但毕竟未形成主流,只是小范围传播,她写这么一首舒婷的致橡树,貌似颇有开新体诗先河的意思在。

    只是刚才脑子发热,已经写了,那就写了罢,用不着纠结,又不是多大的事儿!

    这首诗,她还是因为听得耳朵都长了茧子,当年高中,应老师的要求摘抄好词好句,这一篇诗文,那是十个女学生里,至少有八个要写一写,风靡全高中,她想不记得也难。

    今天碰见张萍萍,本能地就想起它。果然,对于一个人来说,读书时期记得的那些东西,才是最深刻,最难忘的。

    董婉扶着张萍萍同学站好,掏出手帕来给她细细地擦了把眼泪,看着她低声跟她家堂姐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姐。”

    这个当姐姐姐的,都给虐得想哭,眼泪差点儿掉下来:“你放心,以后我肯定不阻止你照顾刘向他爹娘,咱们家也不会袖手不管,我会帮你劝三叔他们……现在跟姐回家去。”

    她也是没辙,别的都不重要,先让自家妹子打消自杀的念头,至于其它,以后潜移默化慢慢劝说算了。

    两姐妹终于忍不住抱头痛哭。

    董婉四下张望了两眼,发现好些学生看她的眼神都充满了崇拜。

    在场的学生中,和张萍萍一样是文青的简直不要太多,眼下又不是后世,乍见优美的爱情诗篇,哪里有不喜欢的道理?

    董婉趁着大部分人的注意力还集中在萍萍身上,赶紧领着几个学生走人,闹了这么大的事儿,时间也晚了,她就直接把学生打发回家,孙悦家的司机还帮忙送了送。

    第二日,董婉从床上爬起来去学校,刚一进校门,没走几步,就听见小树林里传来高昂的声音——“……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写得真好,决定了,我要把它抄写下来送给阿亮。”

    “……你和阿亮还没订婚呢,他都没给你写情书,我的娇娇,矜持,咱们女孩子要矜持。”

    一连串的笑语,随风入耳,又轻松又活泼,简直和后世大学里的女生一样。

    “…………”

    董婉哭笑不得,这些女孩子们啊,疯起来也不得了,真是什么话都敢说!

    这诗句,别管有什么深意,可乍一听,就是爱情诗,一群青春年华的女孩子在大庭广众之下高声诵读,还要写出来送给男孩子,总免不了要招来闲言碎语。

    眼下的时代,女子不易,董婉总有些矛盾。

    肖女士到不觉得是什么坏事儿——中国的女人本性压抑了几千年,如今就是再怎么解放,还不知要花费多么漫长的时光,才能稍稍取得一点儿进步,不说和男人们地位平等,连看起来平等,短时间内也不要想实现。

    “只要谨守本心,不要丢掉自己的气节,我宁愿这些女孩子们大胆一点儿,哪怕他们会因为自己的这些冲动而跌伤,可年轻时候的光阴有限,这些都会成为她们宝贵的精神财富,等她们大了,身上的压力也跟着变大,不得不向社会妥协,好歹想一想,曾经有过如此美好的时光,也算不负此生。”

    董婉点点头,心下也敞亮了不少,她一勉强算带金手指的穿越女,还远远比不上人家土著潇洒,真是惭愧。

    不过也正常的很,越是这样的时代,越容易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只她当年都有勇气和那些人同归于尽,现在是白白得来的人生,又何必束手束脚,什么都怕?

    肖女士前面才说,喜欢自家学生的胆子大些,转头就叮嘱董婉:“你先生和那些,咳咳,逆贼有联系的事儿,别与旁人说,咱们学校里都是自己人,我交代她们不要随便张扬,应该没什么,只是你也注意点儿。”

    董婉:“……”

    肖女士笑了笑,稍微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所谓法不责众,谈论的人太多了,朝廷也管不过来,只是咱们没必要去惹麻烦。”

    董婉失笑:“我的校长大人,您老人家放宽心,我也不是见天都惹麻烦的人。”

    前面的故事不好流传,但一首‘致橡树’,让董婉一下子成了校园明星,虽然她以前也比较有名,可像现在一样,从大班到小班,所有女孩子就没有不知道董婉的大名的情况,还是第一次发生。

    而且渐渐的,不只是在学校了,外面也有人开始传颂这首诗,虽然有很多老学究不承认这是诗,但也有一些文人,隐约开始提起来,认为这就是诗歌,只是和旧诗的形式不同而已,虽然是白话文,却更能表达诗人的感情。

    甚至有人隐晦提出来,现在好些旧的诗陈词滥调居多,终日无病□□,远远比不上这首诗歌更唯美动人。

    争论是比较大,但这些都止不住致橡树被人争相传诵。

    今天董婉上完上午的课,还要和宋编辑碰一下头,商量商量陆小凤系列第二部,决战紫禁之巅出版的问题。

    她第二本马上就要连载完了,现在已经进入倒数。

    “看看,这些都是读者来信,我们编辑部昨天接到两百多封信,都是询问叶孤城究竟有没有受伤,他和西门吹雪谁胜谁负,还是打平的!”

    宋编辑满头大汗。

    董婉看到摊在桌子上的书信也不由失笑:“我还以为所有人都能猜得到,西门吹雪肯定不会输。”

    她写的毕竟是小说,相比于叶孤城,西门吹雪肯定更接近主角,主角不死,至少结尾之前不死,那是小说的定律,这些读者们应该也看得出来。

    不过,引起热议是好事。

    就是不知道结局出来之后,读者们会是什么表情?

    董婉默默想了想自己当初读这一部的时候,貌似好像反应不很大,只是多多少少因为叶孤城一个和西门吹雪一样孤傲冷漠的剑仙,居然卷入红尘俗世中,有些心痛,不忍和失望……

    但她记得自家堂妹,因为爱极了叶孤城,最后决战完了,一个人气得三天三夜不肯吃饭,闹起绝食来。

    呃,这类极端的读者毕竟是少数,应该没多大的影响吧。

    董婉和宋编辑一块儿,先处理了下读者来信,大部分都是由编辑们看过,稍微回几句,只有内容比较重要的信件,才真正递到她眼前。

    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杂事处理干净,宋编辑便把样稿拿出来,让她看一看,校对工作用不着她,有四个编辑连续工作了十几天,就为了逐字逐句地挑错,现在这本书绝绝对对不会出现*ug。

    董婉主要看看里面的插图,还有封面什么的,这次还是要出少量的精装版,封面没再让她画,而是请了个名家绘制泼墨山水画,只有在云中若隐若现的紫禁城,还有天边一道剑气。

    听说那位山水画名家岳先生,还是主动投稿给报社,想为决战紫禁之巅配插图,他的名声极大,报社也是想借借光,好让更多人觉得这本书上档次,不仅仅是一本普通的小说。

    董婉听了也没说什么,有人免费宣传难道还不要?虽然她自己可一点儿都没觉得自个儿写的东西有什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这就是本小说而已。

    样书还可以,封面特别精美,想了想,董婉自己动手,写了‘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几个字,“这几个字也加在封面上吧。”

    她练字多年,字写得还算能看,至少不至于让人一眼就觉得不配这本书。

    宋编辑看了看也说好。

    就这么拍板定下,编辑连忙回去继续做自己的出版工作,茶楼离家最多就十分钟左右的路程,董婉也就没让他送,正好顺便去裁缝店做一套比较正式的夏装穿。

    “不用太着急了,报纸上小说连载,至少要五天才能连载完吧,之后加上宣传的时间,一个月之内能把书拿出来就算是相当迅速了。”

    宋编辑苦着脸摇头,一般版本的书别说一个月,再等三个月也无所谓,可他们总编答应了自家长辈,要尽快把书送去给那几个老人家读,精装版寻常人不会买,买来不是收藏,就是送礼,总编大话都说出口了,现在当然要压榨他们加班加点。

    如此这般一说,董婉顿时失笑——原来看本书也能走后门?

    目送步履匆匆的宋编辑走人,她又坐了半个钟头,喝了点儿茶解渴,听说书先生说了会儿书,就是人家说了两章大金鹏王,她也听得津津有味,还觉得说书先生比后世那些说评书的一点儿都不差,声情并茂的,十分好听。

    吃饱喝足了,她才起身从茶楼出来,顺着颇为古旧的楼梯下楼,走着走着,就听耳朵后面有一阵风吹过,紧接着身子就被撞得歪了歪,手提包让人一把夺走。

    董婉:“……”

    前面的小偷身子瘦小,速度飞快,一眨眼的工夫就混入人群消失无踪,连个背影都没留下。

    “抓……贼!”

    人没了踪迹,董婉这一句呼喊憋在嗓子里没有喊出来。

    周围的人也是半晌回过神,店伙计整个人都懵了,连忙追上来问道:“小姐,可是有什么要紧的东西弄丢了?”

    董婉愣了一下,皱眉,包里几块儿银元到不要紧,几本教材丢了学校还有,也无所谓,可刚刚从宋编辑那儿拿的样书还在里面,这会儿丢了,实在不妥。

    报纸上大结局可还没有连载!

    店伙计的脸色也有些难看,小声道:“小姐,若是没什么要紧的东西就算了,如今世道乱,那些小混混们不好惹,再说,真经过衙门,没什么事儿也要被扒一层皮,衙门那种地方是好去的?”

    附近丢东西的人也不少,大部分都是自认倒霉,很少有人有精力去计较。

    董婉叹了口气,她是没打算特立独行,想了想,先回家一趟,和孙妈妈说一声,就把黄叔叫来,让他送自己去报社编辑部。

    编辑部的地理位置不错,不过,房子就是普普通通的民房,看起来有些简陋,看大门是个老大爷,董婉托他叫了宋编辑出门,结果宋编辑一看见她,顿时吓了一跳,腿脚都有一点儿哆嗦:“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儿?”

    这才碰头,他刚回来不久,董婉就找上门,他一时就不免想得多了些。

    “快,先进来坐。”宋编辑忙领着她先进办公室坐下,又张罗着端茶倒水,殷勤备至。

    不远处宋编辑那些同事们,一个个侧目不已,心里头嘀咕:莫不是老宋看上人家洋学生了?

    董婉是从学生出来,如今她在学校里混熟了,穿衣服也不老是穿得贵气逼人,越发朝着年轻打扮,这会儿乍一看,可不就跟个洋学生似的。

    也因为报社最近报道新闻,有不少什么追求幸福婚姻的男男女女,说白了就是不要家里的糟糠,想换个年轻漂亮读过书的女学生,这事古往今来都不新鲜。

    念头刚转了转,总编也从办公室里迎出门,总板着的那张脸笑得跟朵花似的,同样殷勤备至,把人家小姑娘迎到办公室去,宋编辑顿时成了跟班儿。

    好吧,这女孩子应该是哪个贵族的小姐,地位不低,谁也不敢腹诽他们家总编偷腥,谁不知道那位就是个妻奴,把怕老婆都写在脸上,平日里应酬,都绝对和女性保持距离。

    董婉完全没注意编辑部的人都脑补了什么,她简简单单把刚才遇见的事儿一说,总编登时变了脸色,马上就出去交代排版的人,明天要一口气将决战紫禁之巅完结,其它的文章先撤下来一部分,给它腾出版面。

    顿时,整个编辑部就陷入忙碌状态。

    宋编辑的脸色也不大好,不过还是安慰道:“不要紧,我们托关系找一找,那小偷也许根本注意不到咱们的样稿,他们都是求财。”

    董婉此时也镇定下来,不觉失笑:“是我有点儿进退失据。”

    仔细考虑下,确实不是什么大事,第一,这本书距离结局没有多久,就算有人得到样稿,对报社的影响不大。

    第二,即便是有人提前泄露了结局,好像也就是少赚点儿钱,有什么大不了!

    也许根本就像宋编辑说的,那小偷大字不识一个,完全不认识样稿,就算现在书籍不便宜,他舍不得扔了,回家藏个几天,那本样稿就完全没大用了。

    董婉尽到自己的义务,把事情始末告诉了报社,便和黄叔回家去,宋编辑也没留客,他这边恐怕要乱一阵子,哪里还有心思招待董婉?

    回了家,董婉也没和孙妈妈提这件事,她觉得没什么,说出来恐怕会吓到老人家,指不定她一着急,又要想着买几个人回来护送自己上下班。

    吃过饭,又盯着刘山完成他的功课。

    这些孩子们的课业,一点儿都不简单,连董婉看了也觉得颇有深度,连数学比起后世的小学生,也并不逊色太多。

    看孩子做题,顺便听了一耳朵哪个小朋友喜欢谁谁谁,说长大了要娶某某某当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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