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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鉴古观今人三国显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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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三国演义》中,赵子龙血战长坂坡,七进七出终于乱军中救出刘备之子阿斗,追上刘备双手递还其子,刘备接子,掷之于地,愠而骂之:“为汝这孺子,几损我一员大将!”

    后世,“刘备摔阿斗——收买人心。”这一歇后语已经被大众所认可,就连鲁迅先生也评价道“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印证了刘备摔阿斗是他虚情假意的最好体现。其实,这一事件根本就是刘备内部公关御人术的一次表演,既收买了赵云誓死随主之心,又感化了己方所有的文武随从,真正是一箭双雕。因此后人诗曰:“曹操军中飞虎出,赵云怀内小龙眠。无由抚慰忠臣心,故把亲儿掷马前。”

    而对于多尔衮来说,他看重刘备摔孩子的情节无疑体现出他本身的性格趋向,这位显然已经具备了作为上位者的虚情假意,同时也知道在恰当的时候对下属做出适合的情感投资,满口仁义道德又对外显示出怀柔的手段,果然不愧是今后入主中原、一统大清基业的摄政王。如此小小年纪便有这般心机,当真称得上一代枭雄。

    “那你呢?”张敏问多铎。

    “我?”多铎笑道,“我当然是说曹操屠徐州了,看来看去就这一仗打得最爽快!”

    多铎言语间的自豪,完全显示了他心狠手辣的个性。看人家屠城就觉得爽,这种对人命视如草芥的心态,难怪以后会成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的命令者。

    在努尔哈赤屠杀平民以威慑的野蛮教育下,屠杀就等同于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军事理念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了女真高层将领的心目中。在要成大事就不能有妇人之仁,就得心狠手辣的思想下,清军入关,一遇抵抗,必焚其庐舍,杀其人,取其物,令士卒各满所欲。难怪仅仅几十万残暴的满清人就统治奴役了数千万的汉人!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扬古利这货是个狠人,下面的文章里也会介绍的,在这里先放上他的基本资料:

    扬古利(1572-1637) 舒穆禄氏,世居浑春,隶满洲正黄旗。清初将领。父郎柱,为库尔喀部长,率先附太祖,时通往来,太祖遇之厚,命扬古利入侍。郎柱为部人所戕,其妻襁负幼子纳穆泰於背,属鞬佩刀,左右射,夺门出,以其族来归。部人寻亦附太祖。扬古利手刃杀父者,割耳鼻生啖之,时年甫十四,太祖深异焉。日见信任,妻以女,号为“额驸”。

    扬古利初事太祖,凡在行间,率先破敌,冲锋挫锐,所向披靡。太宗诫不令临阵,而遇敌忘躯,奋发不自已。行军四十馀年,大小百馀战,功业绝特,而持身尤敬慎。太宗尝命本牛录护军为之守门,赐豹尾枪二,以亲军二十人为卫。其葬,以本牛录八户守冢。是年十一月,追封武勋王,立碑墓道。顺治中,世祖命配享太庙。康熙三十七年,圣祖巡盛京谒陵,亲奠其墓。三十九年,复建碑为文表绩。雍正九年,定世爵为一等英诚公。

    话说,大家都看过三国的吧,那看完三国之后大家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呢?

    某晴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

    第一件是曹操错杀了吕伯奢一家之后给陈宫说的那句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这个大家都知道,孟德兄很霸气啊,某晴就不多说了。

    第二件是刘备逃难中夜宿猎户刘安之家,刘安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于是杀了妻子给刘备吃。玄德曰:「此何肉也?」安曰:「乃狼肉也。」玄德不疑,乃饱食了一顿,天晚就宿。至晓将去,往后院取马,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臂上肉已都割去。玄德惊问,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玄德不胜伤感,洒泪上马。

    以上乃三国演义第十九回的原文,某晴看完那个气愤啊,你刘备不是仁义么,总该有人类最基本的礼义廉耻吧,吃了自己的同类至少应该感觉惊骇和作呕,然后怒斥刘安吧,怎么只是不胜伤感”然后就“洒泪上马”走人了事了呢?后来见了曹操,刘备还把这件事当作一件十分悲壮、崇高的事来说。

    鄙视之,从此三国里最看不起的就是刘备了,假仁假义!

    当然,以上纯属某晴个人观点,大家看完三国对什么印象最深呢,畅所欲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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