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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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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阻力,我费劲巴拉的借用了螺丝刀,把枪支拆卸开来,用专用的油布擦拭过,发现里面还有很多细小的沙粒,我对此十分心疼,记得新兵连时的班长就一再强调,枪是战士的第二生命!当时,我牢牢记住了这句话,对枪支的爱护超过了对自己的生命。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将每一个部件都擦拭干净,又重新上了枪油,这时,枪的潜能就被激发,我组装的速度甚至不比当年差,组装完毕后,我一拉枪栓,卡拉一声,那声音太美了,超过世间最好的音乐。我翻出一个帆布的提包,把枪装了进去。拉上拉练,就抱着枪睡了。

    这把枪功勋卓著,我带着他参加了很多次战斗,包括对赵精一执行死刑也是它的功劳。当年,我和它一同战斗,达到了人枪合一的境界!此时,我躺在床上,我的枪就跟我融合在了一起。

    也许是跟枪在一起的关系吧,我醒来的时候正好是早晨六点半,是吹起床号的时间。看来,我的状态回来了。心里想,今天不能在家里呆着了,我得到约定的地点去踩踩点儿,熟悉一下环境,这是一个战士基本的素质。

    我起床后,穿了一条舒服的牛仔裤,又拿出我最心爱的陆战靴,这双鞋并不是部队配发的,这还是我退伍时,黄永志从高档军用品店买来送给我的,当时,我也没当回事就收下了,事后去问了一下才知道那双鞋花了老黄两千多块大洋!想到黄永志就想起当年我们上营区自卫哨的时候,老黄手持钢枪给我唱的那一首《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钢枪》,他奶奶个腿儿的,你说咋就那么感动捏?

    登上那双天价陆战靴,又把时装皮带换成了软质的武装带,武装带上穿上一个牛皮的快拔枪套,枪套里插上我那把改装过的格洛克气弹枪。检查了一下小腿上插着的军刺,最后一条黑色风衣加身!

    帅不帅不敢说,但哥们儿穿这身行头意味着大战在即!

    最后,我把那个装着八一枪的暗军绿大提包,扣上肩带,背在身后。我扭头看了看,路上的行人应该看不出来是干嘛的,看上去应该像是一把琴吧。

    我也没有吃早饭,跟父母打了个招呼就出门了。

    ······

    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是一座山城。一条河贯穿而过,两边是绵延的山脉,南北岸就是城市、乡村和工厂。这个城市的人基本上是不分东南西北的,他们潜意识的方向只有上游、下游。熟人在街上碰见打招呼,一个问:“你去哪儿啊?”另一个答:“我到上面去。”这个又应:“哦,我到下面去转转。”

    而贯穿这座城市的河流,已经基本干涸,所以官员们就利用一半的河床修了一个长长的公园,又在缩小了的河床上续上了循环的死水。在飞机的航拍下,这里的景色特别是夜景相当的美,而且被列入国家园林城市。城市河流南岸有一座虎脑山,此山山深林密,是这个城市海拔最高的山峰,山顶有一座抗日战争时期著名战役的纪念碑,这座山曾经埋葬了多少英魂以及鬼子的尸体。而那个姓母的神汉指定的地点竟然就在虎脑山下的河边,这座城市的布局太紧凑了,虎脑山下就是繁华的商业区和住宅区,而不远处就是山深林密的原始森林。

    看来这个老家伙的确是个高手啊,这个地点真可谓下山可以以密集的人群做挡箭牌,上山可以在广阔的原始森林里周旋。真他娘的鬼啊。

    现在是上午9点多,距离晚上约定的时间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于是我走进虎脑山脚下的一个快餐厅里。这是个中西结合的快餐厅,卖一些粥、包子和盖饭也卖一些茶水、饮料、咖啡什么的。主要以供应早餐为主,这个时候人比较少。我走进去的时候,只有服务员在那里打扫卫生,我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这个位置隐蔽性很好,是那种高靠背的火车式对面四人座。我坐下后,有服务员走过来问我有什么需要,我说给我来一杯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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