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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朝瑰夺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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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菊花和李生一离开皇宫,李生便面露不悦的说:“你刚刚对皇后娘娘说了什么?是不是把咱们之间的龃龉都告诉给皇后娘娘了?”

    菊花冷声说:“我和皇后娘娘说了什么那是我们之间的事儿,跟你没关系。”

    李生的声音略扬了起来:“怎么会跟我没关系?都说家丑不可外扬,你若把咱们之间的事儿告知了皇后娘娘,皇后娘娘会怎么看我?”

    “家丑?呵呵,今早听你说得义正言辞的,还以为你认为你的些观点都是对的呢,难得你也知道那时家丑,也知道别人听了你的所作所为会感到不耻。”菊花讥讽的说着:“不过,你想多了,皇后娘娘她心胸开阔,一向很少在不值得的人身上花费心思的,所以你大可不必害怕,也许出了宫,你是谁她都记不得了!”

    李生被她说得下不来台了,愠怒说:“一定要与我针锋相对吗?你我既结为了夫妻,原该夫唱妇随,举案齐眉才对,我不过要回乡祭一次祖,你若不愿去便罢了,我也不敢勉强你沈大小姐,可是你何苦一而再再而三的折辱我,甚至还跑到皇后面前告我的状呢?”

    菊花冷声说:“你只想到回去祭拜你的父母祖宗,可有想过我的父母?他们那里当自己的儿子一样看待,在你衣食不周的时候把你接到家来,好吃好喝的供着你,绫罗绸缎的养着你,还给你开了个皮草行让你有个营生,可你呢,成亲前装得百依百顺的,刚成了亲就想拿捏我父母了,眼看着就要过年了,你但凡有点儿良心,就该踏踏实实的陪着他们过年,可你呢,非但没想着要陪他们过个年,反倒要把我也带走,你明知道他们通共就我这一个女儿,你把我带走了,他们还怎么过年?还有没有一点良心,就这么对待有恩于你的人吗?还是你以为我嫁给了你,你就那捏住了我父母的命脉,往后我们一家人就得看你的脸子了呢?”

    “你要是这么想的话就错了,知道为什么连理国公府那么显赫的世家向我提亲都被我爹娘拒绝了吗?呵!因为嫁进理国公府,我什么事儿都要听人家的,处处被人摆布,就像你所说的,需得过那种夫唱妇随,举案齐眉的日子,我才不要处处受人摆布呢。可是,若招个入赘的女婿就不同了,入赘的女婿好好的跟我过日子,我便安安稳稳的跟他过日子,若是他想整什么幺蛾子,我就夺休了他,把他赶出家门去,我也正好可以一个人自由自在,清清静静的过日子了,呵呵呵……”

    闻言,李生的脸顿时垮了下来,一颗心也迅速的结了冰,他本以为菊花这样的闺阁女子,会很柔弱,很好摆布,更会严格的遵守《女则》《女驯》的训诫,对丈夫有求必应,百依百顺呢,没成想她会是这么个刺头儿,他刚试探了一下,就被她攻击得体无完肤、一败涂地了。

    看来,是他失策了,强硬的手段似乎对她起不到什么作用,想要得到沈家的巨额财富,想要靠沈路明的人脉往上爬,用强硬的手段是不行的!

    菊花接着说:“只有那些傻女人才会夫唱妇随呢,男人唱对了她随着唱的话倒也无话可说,男人若唱错了,她也随着唱吗?那跟学舌的鹦哥有什么区别?她长那个脑袋又有什么用呢?这样的女人我最瞧不起了,所以,夫唱妇随的事儿别指望在我的身上发生。”

    “至于举案齐眉嘛,呵呵,我认为那孟光就是个蠢猪,凭什么自甘下贱的那般敬着那个梁鸿?梁鸿若是真心爱她,就舍不得让她每天把托盘举那么高请他吃饭了,既然梁鸿都不在意她,她还那般敬着他,她不就是贱么?要我说啊,一定是那梁鸿没什么本事,人又喜欢作势托大,在外面混不开了,只好在自己老婆身上寻找尊严和被敬畏的感觉了,真是恶心啊!”

    自己的思想观念被她批得体无完肤,李生气闷极了,然而更让他气闷的是又不敢发作,忍了又忍,他问道:“照娘子这么说,男人若在外面不得势,回家里就没有尊严了吗?”

    菊花尖锐的说:“男人在家里有没有尊严,不在于他赚回家多少银子,也不在于他做了多大的官儿,而在于他的德性,若是道德高尚的人,便是没本事赚钱,也值得他妻子尊敬的,反之,便是他赚了金山银海,位居百官之首,那又能如何?只要他品行低劣,照样不会被他的妻子尊敬的!”

    李生说:“敢问娘子,在你的眼中什么样的个男人算得上是品行高尚呢?在你的眼中,李某是不是已经被你归类为品行低劣之辈了呢?”

    湘云轻轻的敲着自己抱在怀里的手炉,仰着头望着车顶想了一会儿,说:“这个吗,还真不好定义,反正在我的眼中,品行高尚的男人就一定得是那种拳头上立得住人,胳膊上行的了马的真正男子汉,做出的事儿总是能让人钦佩的,打心眼儿里敬服的,从不做那些让人看不上的事儿,你在我的心中呢,原本是没什么概念的,但经过今早的事儿,已经基本上归类为品行低劣了。”

    闻言,李生的脸上顿时阴云密布,难看极了,他自小苦读圣贤书,书里教的都是男尊女卑的思想,他的大男子主义已经根深蒂固了,在他的观念里,女人就是男人的依附品,本就该对丈夫言听计从,不能反驳的,就连她的父母也该因为女儿成了他的依附品儿对他礼敬有加,高看一眼的,可她竟如此嚣张跋扈,毫不把他放在眼里,真是太可恶了!

    他真想把这个不守妇德的女人打一顿,打到她服了为止,但是他不敢,要是他敢动她一下,说不定她转身就会回宫去向皇后娘娘告状,让他人头落地呢,就算不去找皇后娘娘告状,沈家夫妻也不会饶了他的,他动了他们的心尖儿,或许他们会真的夺休了他,将他赶出家门去,那他岂不是又变回到原来那落魄无依,衣食不周的样子了?所以,他瞪了她一会儿,还是把眼睛垂下来了。

    算了,大丈夫能屈能伸,为了将来的好日子,现在受点委屈也算不得什么的,想当初淮阴侯韩信还能受胯下之辱呢,他不过是给个小女人奚落几句,没什么大不了的。

    打定了主意,他调整了自己的情绪,有几次,他想试图跟菊花讲话,菊花却兀自的趴在车窗上,只管望着窗外的景色,跟本连看都不看他一眼,他提了几个话题,菊花都不肯搭理他,只管望着外面的各家酒楼流口水。

    路过八福火锅城时,菊花忽然拍着车厢大叫起来,“停车,我要下去吃火锅!”

    外面的车夫一听到大小姐的吩咐,马上把车停下了,菊花对李生说:“我要去吃火锅了,你回去收拾你的行李吧,哦!顺便告诉你一声,你明天自己回去吧,我是不会跟你回去的。”

    说完,她起身下了车,对坐在车辕上的小葵道:“小葵,走,咱们吃火锅去!”

    小葵跳下车辕,刚走到菊花的身边儿,就见车帘被掀开了,姑爷走了下来,走到小姐的身边儿,说:“我陪你去吧,正好我早上也没吃东西呢!”

    菊花一听,脸拉了下来,一点儿面子都不给他留:“你自己去吃吧,我又不想吃了!小葵,走,回去!”

    说完,手脚麻利的上了车,李生被撂在了外面,眼看着车子丢下他驶开了,不觉咬住牙,脸一阵红一阵白的,好半天才恢复了原来的颜色。

    他并不是想吃火锅,只不过是想借此机会设法向她求和罢了,没想到她却不肯给他机会,大街之上,众目睽睽之下,甚至一点儿面子都不给他留就甩手走掉了,真是太可恶了……

    菊花回到车上,没有了李生的车子,空气顿时舒畅多了,她隔着车壁,大声对小葵说:“小葵,你想吃什么,待会我请你!”

    小葵久在菊花身边儿,跟菊花的性子也越来越像了,都是没心没肺的,只长了一颗吃心眼儿,刚刚还在为小姐和姑爷之间的冷战担心呢,一听有好吃的,眼神儿顿时亮了,笑眯眯的说:“咱俩都很能吃,不如就去吃自助餐吧,又好吃又划算的!”

    “好啊好啊,我也好久没吃自助餐了呢!”菊花立刻热烈响应,随即吩咐了车夫,把车子赶到自助餐厅去。

    自助餐厅外,菊花欢快的下了车,正跟小葵合计着一会儿进去吃什么,刚好另一辆马车在她们的身边儿停了下来,那车子气派非常,不像是寻常人家用得起的,一下子吸引住了菊花主仆的目光。

    车夫把条凳放在了车帘儿下,车辆帘儿被掀开了,两个十五六岁的梳着双垂髻的丫鬟走了下来,接着,一只纤细素白的纤纤玉手生了出来,那玉手上染着豆蔻,腕上还带着一只红珊瑚的镯子。

    菊花望着那只保养的极好的玉手,不由得一阵赞叹:不用见人,只见这只手便知手的主人定是位美人儿。

    等到车帘儿掀开,见到里面走下来的人时,证明她的猜测果然没有错,车里走出来的,果然是一位带着书卷气的清秀女子。

    宁淮秀下了车,看到正向她看过来的沈菊花时,不觉莞尔一笑:“沈姑娘好!”

    菊花愣了一下,指着自己的鼻子说:“你认识我?”

    宁淮秀温雅的笑道:“淮秀有幸,曾在去年在宫里见过沈姑娘一次,沈姑娘容姿秀丽,令淮秀见之难忘,故而便记住了。”

    所有的女人都爱听别人赞美自己容貌的话,沈菊花也不例外,听到宁淮秀称她‘容姿秀丽,见之难忘,’心中顿时对她生出了几分好感,笑眯眯的说:“既然是在宫里见过的,姐姐想必也是官宦人家的千金吧,我还不知道姐姐怎么称呼呢?”

    宁淮秀身边儿的丫鬟说:“我家小姐乃是当朝宁丞相的嫡长女,姑娘唤我家小姐宁小姐即可。”

    菊花一听对方竟是丞相家的千金小姐,急忙福下身去欲向她行礼,却被宁淮秀一把拉住了:“我与沈妹妹一见如故,谢谢虚礼就免了吧,妹妹若不嫌弃,就叫我一声宁姐姐,我就叫妹妹沈妹妹,如何?”

    对方乃是高高在上的丞相千金,却一点架子都没有,主动示好她这六品小吏的女儿,菊花当然不会拒绝,当即笑眯眯的说:“好啊,沈姐姐也是来吃自助餐的吗?咱们一起吧,我请你!”

    宁淮秀爽快的说:“好啊,走吧!”

    说完,拉着菊花的手,亲亲热热的跟菊花进到自助餐厅里面去了……

    刘喜从宫里出来后,顺路去视察自己的产业,他已经开始出售自己的产业,为自己将来离开京城做准备了。可惜经历了一场地龙翻身,京城有钱人的财产都大大的缩了水,他的很多产业都卖不上价。

    比如他的碧水山庄,虽然里面的宅子都被震坏了,但独亭台楼榭都还在,而且诺大的一座园子,里面别具匠心的园林风格,珍稀罕见的各种花草树木,光这些加起来就价值不菲的。

    想当初,他光买这座庄子,就花了二十五万两的银子,可如今卖十五万两还卖不出去呢,还有他的自助餐厅,诺大的门面,恁般红火的生意,却连五万两银子都卖不上,真真是不让人活了。

    他粗略的算过了,他所有的产业加一起,也就值三四十万两的样子,若是地龙翻身前出脱这些产业,至少可以多出三成之多。

    哎,时运不济啊!

    不过,不管怎么说,好歹他是个正常的男人了,经济上损失一点儿就损失一点儿吧,钱都是人赚的,只要有人在,何愁往后赚不来钱呢?何况,他还有那么多赚钱的好点子没有实施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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